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教育理论素养和教育实际工作能力的中小学校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社会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教育培训人员,为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
二、培养要求
1.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
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②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③热爱教育事业,能为人师表。
2. 掌握教育科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形成深入学习教育理论的潜力和能力;具有从事教育学科教学或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认证,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应资质。
①掌握教育科学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形成深入学习教育理论的潜力和能力。
②熟悉我国的教育制度、教育法规和方针政策。
③具有从事教育学科教学或中小学相关学科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认证,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相应资质。
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能胜任教育学科及其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及社会教育等其他教育工作;能够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具备从事基础教育课程开发、教育调查与教育实验、心理测量与心理咨询等工作的能力。
①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管理能力,能胜任教育学科及其相关学科的教学工作、中小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以及社会教育等其他教育工作。
②能够从事基础教育科学研究,具备从事基础教育课程开发、教育调查与教育实验、心理测量与心理咨询等工作的能力。
4. 具备攻读硕士学位的知识基础、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
四、专业核心课程
教育原理、教育哲学、德育原理、教育研究方法导论、课程与教学论、中国教育史、外国教育史、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社会学、教育现象学、比较教育学、教育评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统计学、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与教学设计、教育见习、教育实习等。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累计安排18周,记10学分。其中,教育见习、教育研习共4周,教育实习14周(包括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3周,微格试教与小组试教相结合2周,实习学校课堂教学8周,教育实习准备、总结及成绩评定1周)。学生只有在教师职业技能达标后才能参加教育实习。
六、学制、学分与学位
1、学制:四年
2、总学分:153学分
其中:公共必修课程 45 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 8学分
专业必修课程 67 学分
专业选修课程 33 学分
3、学位:教育学学士
七、课程结构及学分要求
全校课程由公共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四大模块构成。每门课程满16学时的课堂教学,同时辅以不低于16学时的课外学习内容,记1学分。实验课程满32学时记1学分,集中性实践环节一周记0.5-1学分。
课 程 类 型 |
学分数 |
学分总数 |
百分比(%) |
必修 课程 |
公共必修课程 |
45 |
112 |
73.2 |
专业必修课程 |
67 |
选修 课程 |
公共选修课程 |
8 |
41 |
26.8 |
专业选修课程 |
33 |
合 计 |
153 |
153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