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适应新时代高质量特殊教育发展的人才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具有健全的人格,较好的社会责任感与文化素养、特殊教育理论素养和扎实的特教实践技能,能在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相关的机构与部门以及普通学校从事教学实践、研究、管理、康复与服务工作的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预期学生毕业五年后能实现以下目标:
1.理解并贯彻与特殊教育需要相关的平等观念与人道主义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2.掌握特殊教育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技能,具备从事特殊教育实际教学、管理、康复和服务工作的能力,能够顺利与特殊教育需要人群沟通并进行相应的社区、家庭服务。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意志力、心理自我调节能力和沟通交流能力。
4.具备比较全面的理论素养和宽阔的学科视野,具有职业转换和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 通用标准 |
专业毕业要求的内涵( |
指标点 |
1.师德规范 |
核心价值观与特教实践结合的能力、依法执教的能力 |
1.1核心价值观与特教实践结合的能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 |
1.2依法执教的能力:具有依法执教意识,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
2.教育情怀 |
职业认同感、正确的特殊儿童观 |
2.1职业认同感:理解特教工作的意义,具有从教意愿,认同特教教师工作的专业性。 |
2.2正确的特殊儿童观: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尊重特殊儿童人格尊严,有仁爱之心。 |
3.学科素养 |
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知识、特殊教育知识、特殊儿童康复知识 |
3.1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知识:理解不同类别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状况,具备相应的心理学和医学知识,掌握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
3.2特殊儿童教育知识:理解特教事业的历史,掌握特殊教育的基本原理,具备较好的特殊教育素养。 |
3.3特殊儿童康复知识:理解教育康复训练的基本内容,了解教育康复与其他课程及社会生活的联系。 |
4.教学能力 |
特殊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能力、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能力 |
4.1特殊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能力:能够运用特殊教育基本原理、课程论等各领域知识设计和实施特殊教育活动,能够根据特殊儿童情况合理调整教学目标和内容,并能进行分析和多元评价。 |
4.2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的制定与实施能力:能够运用相关测评工具对特殊儿童进行合理测评,科学编写和制订特殊儿童个别化教育计划并进行实施,能够根据实践情况对个别化教育计划进行进一步的修订和完善。 |
5.班级指导 |
合理组织班级建设、开展并管理班级活动及进行心理和道德教育 |
5.1合理组织班级建设:能够胜任班主任管理工作,良好地组织特殊儿童班级组织建设。 |
5.2开展并管理班级活动及进行心理和道德教育:能够有效开展和管 理班级活动,组织特殊儿童进行适宜的教育活动或康复活动,开展德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
6.综合育人 |
利用各种资源综合育人的能力、育人理念融入特教班级生活的能力 |
6.1利用各种资源综合育人的能力:能综合利用学校、家庭、社区、社会的各种资源,在教育实践中将特教知识学习、能力发展、功能康复与品德养成相结合。 |
6.2育人理念融入班级生活的能力:能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和班团队、兴趣小组活动,对学生进行教育和引导。 |
7.学会反思 |
特殊教育反思的能力、特殊教育研究的能力 |
7.1特殊教育反思的能力:反思特殊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搜集相关信息不断改进特殊教育教学。 |
7.2特殊教育研究的能力:学会并掌握特殊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能够运用特殊教育研究方法解决特殊教育实践中遇到的问题。 |
8.交流合作 |
与特殊儿童沟通的能力、与同事的沟通合作能力、与特殊儿童家长和社区的沟通合作能力 |
8.1与特殊儿童沟通的能力:使用符合特殊儿童特点的语言和姿态进行特教工作,尊重特殊儿童,能够宽容耐心地与特殊儿童进行有效沟通。 |
8.2与同事的沟通合作能力:能够与同事进行良好的合作交流,分享经验和资源,共同发展。 |
8.3与特殊儿童家长和社区的沟通合作能力:尊重并能够与特殊儿童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合作,共同促进特殊儿童发展;协助特殊儿童及特教学校与社区建立合作互助的良好关系。 |
三、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的支撑矩阵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
培养目标1 |
培养目标2 |
培养目标3 |
培养目标4 |
践行师德 |
1:师德规范 |
H |
M |
H |
|
2:教育情怀 |
H |
M |
H |
M |
学会教学 |
3:学科素养 |
M |
H |
M |
H |
4:教学能力 |
M |
H |
M |
H |
学会育人 |
5:班级指导 |
H |
M |
H |
L |
6:综合育人 |
H |
M |
H |
M |
学会发展 |
7:反思研究 |
L |
H |
L |
H |
8:沟通合作 |
|
L |
L |
H |
注:1.根据毕业要求对各项培养目标的支撑强度分别用“H(高)、M(中)、L(低)”表示该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贡献度的大小。
四、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医学
五、专业核心课程
教育康复学导论、教育哲学、特殊儿童个别化教学与研究、特殊学校教学教法、特殊教育科研方法、教育心理学、发展心理学、特殊教育史、特殊儿童测量与评估、特殊儿童早期干预、行为矫正技术、融合教育的理论与实践、大学生就业指导与创新创业。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教学科研实验、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调查、毕业论文、社会实践。
七、学制、学分与学位
1. 学制:四年
2. 总学分:157学分
3. 学位:教育学学士
八、课程结构及学分要求
课程类别 |
学分数 |
学分要求 |
百分比 |
通识教育课程 |
必修课程 |
44 |
52 |
33.1% |
选修课程 |
8 |
学科专业课程 |
必修课程 |
77(含教师教育课程) |
105 |
66.9% |
选修课程 |
28(含教师教育课程) |
教师教育课程 |
必修课程 |
24 |
30(包含在学科专业课中) |
19.1% |
选修课程 |
6 |
合 计 |
157 |
157 |
100% |